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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,通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所提廢止立法院2018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正條文等5個公投案,將依公投法10條第4項規定,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。

修正後的公民投票法第10條規定,全國性公投案提案人人數,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、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;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,應於30日內完成審核。

中選會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,有5案經會議審核,認定合於規定。

這5個公投提案是:一, 黃國昌先生所提廢止立法院2018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正條文;二,儲寧瑋所提刪除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與第3項規定;三,陳素香女士所提廢止107年1月31日總統公布之增訂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等修正條文;四,范雲女士所提廢止107年1月31日總統公布之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,回復原有規範;五,謝毅弘先生所提制定國定假日法。

中選會表示,該5案經會議審核,認定合於規定,後續將依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4項規定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。
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BB%83%E5%9C%8B%E6%98%8C%E5%BB%A2%E6%AD%A2-%E4%BE%8B-%E4%BC%91%E5%86%8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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